供货方:武夷山大红袍茶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大红袍茶叶产品订购合同法》及相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大红袍茶叶产品订购合同。
- 订购内容
产品名称 | 规格 | 重量 | 数量 | 单价/RMB | 总额/RMB | 备注 |
不含税 | ||||||
不含税 | ||||||
不含税 |
- 双方的权利义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确保所提供产品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确保产品质量。
甲方给予配合对乙方产品外包装设计的印刷,制作及负责武夷山大红袍原材料的生产(成品)。
甲方将在大红袍茶叶产品订购合同生效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为乙方提供武夷山大红袍包装实际样版。
根据乙方需求,甲方负责为乙方开具该产品的普通发票,税款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时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须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否则,甲方不予受理和解决。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在大红袍茶叶产品订购合同生效日起为甲方提供乙方对包装设计的要求及相关材料,由甲方帮忙负责设计打样及生产。(注:如有产生额外费用,事先通知乙方并由乙方自行承担此过程费用,甲方给予配合。)
乙方在大红袍茶叶产品订购合同期内有权对甲方所设计出的样稿提出合理性修改意见。
3、乙方在大红袍茶叶产品订购合同期内有权对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非商业机密)进行监督。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
由甲方指定运输方式,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有特殊需要改变运输方式,则一切运输费有乙方承担,甲方给予配合。
四、付款方式
乙方在大红袍茶叶产品订购合同生效日付总货款30%做为定金,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订单所需产品后,发货前乙方支付该次订单余下70%货款。否则视为违约没收所有定金,并赔尝甲方相应损失。
五、完成时间
甲方须在大红袍茶叶产品订购合同生效日起15天内完成订单生产,如遇特殊情况应在完成日3天内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视为违约退还所有定金,并赔尝乙方相应损失。
七、本大红袍茶叶产品订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按货款100%做为赔尝另一方的损失。
八、本大红袍茶叶产品订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仲裁。
九、大红袍茶叶产品订购合同有效期:大红袍茶叶产品订购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本大红袍茶叶产品订购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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