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为区域史
区域史是研究历史的一种方法,也是一种方法论。最近几十年,历史学以年鉴学派为旗帜,在与人类学、社会学不停地交叉碰撞和互融中发展,形成了所谓的新史学、区域史、社会史,或称为历史人类学的研究方法。这类新史学除了史料的多元化之外,更关心整体的历史,或者说整体史的研究。其中,区域史明白宣示是通过“区域”对象,或问题的形成过程、机制与意义。
通过区域史的研究途径,在具体空间下逐步重建的历史面貌,应该不同于传统的社会历史研究。以前的历史社会学家的主要兴趣在于社会制度、大众运动和主要的文化变迁,他们寻求规律、趋势、类型和象征序列,企图找到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原则,呈现出历史的可认知整体。然而,历史毕竟是复杂、多元、重叠的,区域史的研究不在于探求普遍规律,而是一种允许研究者加入“叙事”(narritive)风格和自我理解的“贴近式”研究,一种尽量贴近真实——但不可能完全真实的历史探求途径。其中,研究者的研究旨趣、研究设计和现实关怀都可能影响最终呈现的区域历史面貌。因此,与依赖抽离区域脉络聚集而成的历史材料综合而成的“整体”历史相比较,区域史更具有特殊性和独特性,甚至可以得出不同的历史意义和结论。
(二)区域史的特点
区域史的研究既非历史学专属,也非人类学的创新,我们最好将其理解为一种方法论,它主要是由历史学与人类学在长期碰撞中互相“取长补短”而形成的,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对地方性知识的重视
“区域”包括一系列大大小小的“地方”,区域史即是从地方的角度不意味着完全站在当地人的观看立场。克利福德•格尔茨仍坚持人类学家应有自己的解读,他倡导人类学应该“从我们自己对调查合作人正在做什么或我们认为他们正在做什么的解释开始,继而将之系统化”。由于人类学研究是跨文化研究,其对象是比较不可比较的文化,因此,承认地方性知识体系和解释话语的自主性成为人类学研究的一个前提。同时,克利福德•格尔茨强调文化的连续性,他认为文化形态并非静止的形态,而是一个流动的活的过程,文化形态正是在行为之流中得到表达的。在这样的前提下,关注某一地方的具体事件,并将之纳入到地方与中央、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框架之中去分析,使这一偶然事件转变为具有普遍解释性,超越地方性意义的历史性“事件”,这也是区域史研究中的地方特色。
2.对村落社区的研究
区域社会史的观察对象以传统社会为主,就中国的区域史研究现状来看,主要集中于对明清以来的传统社会的“区域”进行研究。在这样的前现代国家中,区域乃是由一个个大大小小分散于各地的村落组合而成的。“区域”与行政边界既交叉又重叠,形成了形形色色的区域:有的是以某一特定商品的生产和流通而形成的生产区或贸易区,有的是因某一河流而形成的流域,或者以某一特定山脉、地形走势、气候环境、族群居住地形成的区域等等。而不论何种区域,村落都是其最基本单位。作为一种“地方”的承载体,村落研究是区域史研究的基础。早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人类学、社会学就开始运用“社区研究”大的有费孝通、林耀华、杨懋春等人的研究。他们的研究大部分以村落为着眼点,试图通过对村落内部的日常生活方式、组织结构、宗教信仰、人际关系等因素的“深描”,解释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面貌或本质特征。早期的村落研究,过于关注于村落内部的同时性结构和组织,而忽略了村落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尤其是宏大的政治经济背景对于一个村落的具体影响。20世纪中叶以来,社会学、人类学对中国乡村社会的研究注意到了这一局限,开始从比较宏观的视野来研究中国乡村聚落。例如,美国人类学家威廉•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通过对四川成都平原的乡村集镇的研究,从区域市场体系的角度揭示了无数分散的乡村聚落是如何通过基层集镇、中间集镇、中心集镇、地方城市和地区城市这些层级市场体系而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总之,人类学对中国乡村的村落研究,无论是针对单个村落的“社区研究”,还是区域视野下的“跨村落研究”,其关注的重点都在乡村社区的社会文化和权力关系,这与区域史关注乡村社会生活本质的学术研究旨趣也是相合的。
3.从民俗研究历史
对历史学者来说,研究民俗不是目的,而是为了通过民俗研究更深层次的历史,研究历史的深层结构。民俗是一个表象系统,这个表象系统是可以被观察到的,其背后是更深层次的历史结构。由于区域史的研究对象大多是居住于乡村社会中的普通百姓和下层民众,而在传统中国,这些普通百姓并不识字,因而没有留下可读的历史文献。
面对这样的群体,民俗研究显得特别重要,因为普通民众传承历史和表达文化的方式往往是通过各种民俗事项口传心授,代代相传的。另外,传统的史学研究用典籍解释典籍,但那些考证的、版本的、音韵的、训诂的小学功夫往往无法深人揭示典籍的意义,更无法让我们回到当时的情景中。这些典籍究竟有什么意义,我们要回到日常生活才能明白。
4.“贱民”社会与平民史
从区域史的角度来看,下层民众是生活在一个个具体的区域社会中的,我们要眼光向下,关注历史上下层民众的社会生活、组织结构、宗教信仰、传统文化,以及他们与社会大变动的关系等等,重建社会生活的时态,都离不开区域史的研究。在这样的学科背景下,大量乡规契约、地方文献、口述材料进入研究者的视线,在微观的地方史研究中,研究者逐渐打破学科界限,“努力把田野调查和文献分析、历时性研究与结构性分析、国家制度研究与基层社会研究真正有机地结合起来”,从“眼光向下”转变为“自下而上”地看待社会历史。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人类学向来就有关注底层社会的传统。“贱民能开口说话吗?”或者说,能否通过对贱民经验的认知和表述,重新创造出精英文化?这一悖论被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们反复探讨,并在学术界形成了通过书写贱民的历史和文化,来找寻到精英统治之外的历史的一种尝试。
5.微观史学的研究方法
作为一种研究趋势,微观史学具有这样一些特点:从事这种研究的史学家,不把注意力集中在涵盖辽阔地域、长时段和大量民众的宏观过程,而是注意个别的、具体的一个或几个事实,或地方性事件。这种研究的结果往往是局部的,不可能推广到围绕某个被研究的事实的各种历史现象的所有层面,但它却有可能对整个背景提供某种补充的说明。也就是说,微观史学家的结论记录的或确定的虽只是一个局部现象,但这个看似孤立的现象却可以为深入研究整体结构提供帮助。区域史的研究基本上采用了微观史学这种研究旨趣,注重对历史突发事件的短时段关注,研究对象往往是极为具体的村落、家庭与个人的日常行为。
(三) 对闽北地区的区域社会史研究
在福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史上,闽北山区占有重要的地位。特别是,明清以来,闽北山区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经济关系和社会矛盾冲突的演变、家族组织的成长与社会结构的变迁,具有明显的区域特点和时代特征,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早在20 世纪三四十年代,傅衣凌先生就对福建和闽赣毗邻地区的社会经济进行了详细的考察。40 年代初他发表的尺福建省农村经济参考资料汇编》(福建省银行经济研究室1941年版)、《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福建协和大学1944年版)两书,就是根据在永安乡发现的一批民间契约文书所做的关于闽北农村社会经济的研究。傅衣凌强调应该从社会经济的层面分析佃农经济与抗租斗争。他大量使用当时学术界不很重视的族谱、碑刻、契约文书等地方史料,对史学界较少关注的佃农经济、租佃斗争、乡族组织等问题进行论述,考察所谓的“福建农村的经济社区”,这些研究也为中国经济史的地区研究开拓了一个新的领域。在其纂写的一系列论文中,特别是关于闽赣或闽浙赣毗邻山区社会经济史的论文中,曾就明清时代闽北山区农村的社会经济结构、社会经济生活以及社会矛盾冲突等基本问题,提出过一些认识,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长期来看,在山区的经济生活体系中,传统的稻作农业生产和自然经济占着主导地位,农业人口所占比重最高,但由于山区农业土地十分有限,加以土地占有较为集中,因此,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人地关系日趋紧张,山区生活极为不易;第二,山区农村为应对人口压力和生计困难问题,消极的办法就是普遍地溺婴,较为积极的方式是从事其他生业,如从事土产的加工生产(如种竹制笋、造纸、种茶制茶、种香菇木耳等),或“懋迁货殖”,外出从事土特产的贩卖,于是在明清时代闭塞的内地山区,农业出现了多种经营,人口职业构成有了不少的变化,人口流动和物资流通开始活跃和频繁起来,这对于维持生计和自然经济的内部平衡起到了积极作用;第三,在此基础上,山区商品的生产,山区商人及商业资本的出现,闽浙赣省级商路的开辟,各地商品之间的流转与交换,构成了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成为明清时代闽北山区经济的新因素,这显示了山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面,但是,由于山区远离市场,交通不便,更由于旧的社会因素,如乡族势力的干涉和封建土地制度的存在,山区商品经济的发展非常有限度,这又反映了山区社会经济迟滞的一面;第四,山区农村的乡族势力异常强大,这是或以祠堂,或以神庙,或以某种会社为中心联结成的一种社会组织或社会力量,他们对田土、婚姻、商船出入、农业生产、生产技术、度量衡、贸易习惯、市场、运输权、财产外移、人口迁移等农村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了全面的干涉,极大地阻碍或影响了乡村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第五,山区农村的土地占有和集中程度十分严重,有私人地主和乡族集团地主,私人地主中尤以数十亩左右的中小地主为多,而乡族地主的祀田、义田、祠田、族田、庙田、学田、茶田等同样居于重要地位,地权的集中造成佃农在农村人口构成中占很高的比例,也由此形成尖锐的主佃矛盾关系。
1980年以来,在傅衣凌先生的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的启发下,以厦门大学历史系及人类学系为主体的学者对闽北山区的经济与社会结构进行了更为具体的研究。杨国桢根据明清福建土地(包括山地)买卖契约文书,考察和分析了明清时期闽北山区的土地租赁、买卖、地权分割和“一田二主”制的形成等,认为山区土地的买卖与其他经济作物的种植经营,反映了山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但地权的分化和乡族地主势力对土地和经营的把持、干涉,以及土地资本、高利贷资本与商业资本的密切结合等因素又阻碍了山区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因此,整个明清时期闽北山区经济的发展非常有限。郑振满则主要从闽北乡族地主经济结构人手,运用大量族谱、契约、碑刻等民间文献,集中考察了明清以来闽北乡族地主经济的表现形式、基本结构、发展过程及历史成因,分析了闽北农村社会结构的变迁,认为乡族经济主要包括
族产和地方公产两大类。由于乡族组织与地主经济的直接结合,使已经衰落的私人地主经济得到了强化,同时也阻碍了阶级分化与阶级斗争的正常发展,从而延缓了封建的土地关系及社会关系的解体过程。
徐晓望依据方志、文集等资料的记载,从山区商品经济的发展、山区商业性农业的发展和山区乡村工业的发展等几个方面,探讨了明清时期闽浙赣边区山区经济的发展趋势和历史地位,认为明清时期包括闽北山区在内的南方山区经济是比较发达的,山区商品经济、商业性农业和乡村工业都有相当规模,更重要的是从资本主义萌芽发展史来看,山区是工场手工业的摇篮。刘秀生则对清代闽浙赣山区的棚民经济做了研究,他认为在清代闽浙赣(包括闽北)的棚民经济中存在着雇佣劳动和货币地租,在沿海和山区之间出现了特征显著的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经济,在农业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和发展方面起到了率先的作用。虽然受到时代的局限,上述对闽北山区经济的讨论大都难以脱离“资本主义萌芽”这一老套论题,但这些研究仍为后来者进一步研究明清以来的闽北地域经济与社会生活提供了丰富翔实的材料和极具启发性的假设。
区域社会史视野中的闽北乡族社会他认为造成闽江流域这种经济单向性倾斜的最主要因素乃是这两个地区自然条件的差异:闽北山区山多林深,交通不便,从而形成了较为传统保守的农业社区,闽南地区则在人口压力下,不断向农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和地区拓展,形成了北方与南方、“居”与“游”的格局。在这多种自然因素、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的作用下,闽江上游山区的农村社会进步缓慢。戴一峰集中考察了近代闽北山区的初级市场、商品生产与航运业,认为近代闽江上游山区的初级市场,尤其是茶、纸业等与对外贸易相联系的初级市场,实质上是近代由外国侵略势力所操纵的买办高利贷商业剥削网伸向山区的触角。高利贷者对小商品生产者的控制、盘剥,严重阻碍了闽北山区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经济的畸形发展,以及自然、社会环境的险恶,又极大地牵制、阻碍了闽江航运的顺畅发展,使其步履蹒跚、进步有限,从而反过来又制约了闽北山区商品市场与外部市场的联系,以致闽北山区大量分散的、与市场信息隔绝的商品生产长期存在。
此外,厦门大学历史系与人类学系的一批硕、博士论文也很好地延续了这一学术传统,对近代闽北山区的社区发展与变迁进行了相关研究。现代史专业水海刚的博士论文《近代闽江流域经济与社会研究(1861~1937)》,指出了流域口岸一腹地关系中腹地经济(闽北山区)对口岸的影响,由此造成了闽江流域输出商品的结构变动——以国内市场为主要销场的木材和纸张取代茶叶成为主要商品,使得流域对外贸易的中心逐渐由国际市场转向国内市场。厦门大学历史系还有一些硕士论文运用文献与田野相结合的方法,对闽北乡村社会进行了微观的区域史研究,且时间主要集中在明清时期。